第卅四、卅五、卅六課、綜合指要

常林居士「常林居士」發佈 中級佛學教本 2022-09-13

  第卅四、卅五、卅六課 綜合指要

  1.成實宗的指歸,隻至阿羅漢為止,並不更進一步,以成佛為目標,所以不能躋於大乘之列。但是,它所標榜的教義,如作我法二空觀,以斷煩惱及所知二障,如色心二法,究屬空無等,皆具大乘氣象。惜乎其最後的造詣,僅限於灰身滅智,以求解脫生死,可知其斷見思,入無餘涅槃,確屬實在情形。至於得菩提涅槃業,得如來五分法身果,則有所不能也。

  2.色即是空,是說它緣生無性,所以當體即空,這就是說:色的自體,隻是若幹條件所假合,若各種條件,各歷本位,則無色的自體可得,故說其為空。至於本宗說極微為空,此有兩點不對,第一,無極微。例如將兩個極微分子,疊在一起,當兩體相接觸時,亦如兩塵相碰,那麼,它們所碰之處,僅是一點呢?抑是全部?如是全部,則變成一體,而不成兩體,如僅一點,則未碰之處尚多,尚可以分,不成極微,這是說極微義不能成立。 第二,極微不是空。無論什麼東西,雖至極微,總有體積,終不是空無。說把極微無限制的分析,便可以成為空顯與事實不符,這不過是勝論外道的遍計所執,於佛理有所不合也。

  3.佛傢說:色法為業力所生,業若消滅,色自敗壞,是色法有生有滅。又說:一人得道歸元,十方虛空,悉皆消殞,是正報滅度,依報亦滅度也。然而前此的物理學傢,卻說物質不滅,彼以化學的分合方法,證明物質之滅於此者,必增於彼,滅於此者,必生於彼,與佛傢物質有生必滅的學說相反。但自原子能被發現後,證明物質可變化光與力而消滅,否定瞭物質不滅律,證明佛傢學說的正確性,可知科學愈發達,愈顯得佛學的價值,在各宗教中,能與科學相得益彰者,亦惟有佛教矣。

  4.第一表內,看到瞭不還果人,證般涅槃的方式有多種,就知道一切行人,他們的根器各別,和見思煩惱的厚薄不同。所以修因得果,也就有種種的差異,這都是前多生的習染,和修治工夫的深淺,所形成的結果,這是一事。斷三界見思惑盡,才證阿羅漢果,斷惑如斷手足,既斷則不再續,亦不再生,若能再續再生,則不得名為斷。照這情形看起來, 那麼,阿羅漢是已斷三界的見思惑者,既已斷惑得果,則惑決不會再萌,果決不會再失。可知所謂鈍根羅漢,如遇惡緣,復降不還果,名為「退法相」,以及恐退失功果,常欲自殺入無餘涅槃,名為「死相」 各節,這都是一種善巧方便,其目的無非欲使行人,於退墮或退失的危險,因而精進勇猛,不敢放逸。若其實際,到瞭阿羅漢的地位,是決沒有再退墮三界,或退失功果的道理,這又是一事。

  5.對般若莫作空想,它若是空皂話,那麼,佛又何必從空中立此假名,立瞭之後,又用種種方法語句,花瞭二十二年的時間,來破除它,豈不是自討麻煩。若使般若但是空無,那麼,它何以能被譽為五度明燈,三世佛母。六祖贊般若說:「摩訶般若波羅蜜,最尊最上最第一,無住無往亦無來,三世諸佛從中出。」可知在修道的過程中,般若是居於何等重要的地位,沒瞭它,簡直一步不能行。但是,對般若亦莫作有想,它若是有的話,那麼,便是有性有相,可以用六根六識,去瞭別它,如此則經中便不應說:「般若以無性為自性,故自性不可得,自性不可得,故無所取,無所執著。」總而言之,修般若是在行人方寸之間,教也教不來,說也說不出,不管於理於事,智人處處皆契合般若,愚人處處違背般若。行者若欲瞭解般若,隻有靠領悟,能悟不能悟,是有否修學的關系,舍此之外,實無辦法也。

  6.大般若波蜜多經,共六百卷,是卷帙最多的經,也是玄奘一生,最傑出的譯作,其筆墨條達靈動,而又一字不茍,讀之使人胸膈皆舒,慳憂都盡。般若會上,有一最奇特的現象,應予註意,那便是善現以聲聞身,而能演說甚深的般若義。照理來說:像這樣的妙理,大菩薩尚不能知,豈有聲聞,而能說示。原來這都是釋迦牟尼佛,威神加被的結果,致令小機,能宣大法,如是則善現說。即是佛說此亦如華嚴會上,諸菩薩說佛法身義,亦為釋尊威神之所加被,其情形頗與此相類似。

  7.行人惑斷到那裡?就離開那裡?僅斷欲界諸惑,而未斷色界諸惑者,隻能出欲界並不能出色無色界,僅斷欲界及色界諸惑,而未斷無色界諸惑者,隻能出欲界及色界,並不能出無色界。譬如好嫖賭戲劇,而不好飲酒者,僅能離酒樓,而未離妓館、賭場、戲院,其理與此相同。所以憑自力出三界者,必先憑自力,破盡三界見思惑,成阿羅漢,然後方出。若有一分一毫未斷,來生還在此間,休想出離,其難可想。是故修凈土念佛法門,借佛願力,先生佛國,出三界,瞭生死,然後再慢慢斷見思,實是末法時代,最具智慧的打算。除卻這一法門之外,餘者恐怕都不是我們障深慧劣的凡夫,所能即生成辦也。倘若不能即生出離,而第八識中,有三惡道的惡業種子先成熟者,則來世必不能保有人身。如是尚不知何年何世,始得離開三途,何論斷惑出世,這便是自信太過的吃虧處。

  8.修般若最重要之點,便是:雖知諸法皆空,而不行惡法,不舍善法。不過在修的過程中,一切應做之事,雖一一照做,而不執著法相,不執著功德相,永遠離開二邊,處於中道,這樣便能與般若波羅蜜多相應。

  9.斷惑證果,皆唯心識,而惑無實質,心無形相,若一念頓覺,則諸惑皆斷,不一定要依照限定的時間。在小乘法中,例如觀經載,頻婆娑羅王,在幽閉中,遙見世尊,頭面作禮,便得阿那含果。又如阿難於佛滅後,結集三藏時,煩惱尚未盡,致為迦葉所摒,回房息臥,頭尚未至枕,廓然開悟,得阿羅漢果。這都是不必按照若幹生,或若幹劫的次序,而能於一念頓超者。不但小乘如此,即大乘成佛,有時也如此:例如菩提樹下的悉達太子,法華會上的龍女,涅槃會上的廣額屠兒,他們都是不必按照三大阿僧祗劫的次序,而能於一念頓超者。大抵頓超之人,皆是修因在前多生,證果在今世,間亦有佛菩薩垂跡度生,現身說法者。總而言之,在修因時,皆名為漸,到得果時,皆名為頓,若無前此之漸,則亦無後此之頓也。學者讀經論 ,若發現其中所載,與通常不同者,則必另有其他理由,若欲剖析其理由,第一須慧解,第二須多聞,第三須質詢善知識,舍此三者外,實無他途可循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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