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課、讀經錄要(一)雜阿含經(1)

常林居士「常林居士」發佈 中級佛學教本 2022-09-13

  第八課 讀經錄要(一)雜阿含經(1)

  一、在傢之人,修於四法,能令後世安樂:一者,信俱足。於正法建立信本,生敬心,非餘可壞。二者、戒具足。謂不殺盜淫妄飲酒。三者、施具足。謂離慳妒心,樂修行舍,常自手與,等心行施。四者、慧具足。謂如實如 (2) 苦集滅道四聖諦。

  二、佛言譬如群眾習於畫事,或但能畫手足,或但能畫身,或但能畫面目,或但能設法。如是諸人,為王畫像,若有一畫師,因事未到,則像不成。佛法行者:亦復如是,若有一行不成就者,不名具足如來正法,是故要當具足諸行,名為成就無上菩提。

  三、有尊者名二十億耳,精勤修法,未盡諸漏 (3),心悔欲歸。佛告之曰:汝彈琴時,弦若甚急,能得和雅音否?答言:不也。弦若甚緩,能得和雅音否?答言:不也。弦若不急不緩,然後能得和雅音否?答言:是也,佛言:修道亦爾,精進太急,增其掉悔,精進太緩,令人懈怠。是故汝當平等修習攝受,莫著,莫放逸,莫取相。尊者聞已,思維修習,乃至漏盡,心得解脫,成阿羅漢。

  四、六根若不調伏,不關閉,不守護,不執持,不修習,趣向不律儀,住世間貪憂惡不善法,以漏其心 (4),於未來世,必受苦報。若眼見色不取,任其眼根之所趣向,常住律儀,世間貪憂不善法,不漏其心,耳鼻舌身意根,亦復如是。是名六根善調伏,善關閉,善守護,善執持,善修習,於未來世,必受樂報。

  五、行者當如實知:緣眼色生眼識,如是境界,如力士彈指, 頃刻即滅;無論可意不可意,皆當舍離,慚恥厭惡。耳鼻舌身意,所緣聲香味觸法,亦復如是。無論可意不可意,皆當舍離,慚恥厭惡,是名賢聖法律,無上修諸根。

  六、上座比丘,告質多羅長者:非眼系色,非色系眼,乃至非意系法,非法系意,於其中間,欲貪是其系也。

  七、佛言:龜見獸來,即便藏六 (5),獸不得便,舍之而去。行者善護六根,勿使惡魔得便,亦當如是。

  【註釋】

  (1) 阿含為小乘經的總名,譯為法歸,系萬法歸趣於此而無漏之義,又譯無比法。分類為四部。雜阿含系其中之一,以混集前三部故,名之為雜,計五十卷,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。

  (2) 如實是真如實相之義,如實知者,如實相而知也。

  (3) 漏即煩惱的異名,三乘行人,以聖智斷盡此煩惱,謂之漏盡,聲聞人盡諸漏即成阿羅漢。

  (4) 煩惱現行,使心連註流散而絕,故曰漏其心。

  (5) 龜縮藏頭尾及四足,名為藏六,以喻行者遇可意六塵時,當守護六根,勿為所迷,亦當如是。

  【習題】

  (一) 在傢人修那四法,能令後世安樂?

  (二) 尊者二十億耳,未盡諸漏,心悔欲歸,佛對他說什麼?

  (三) 怎麼樣於未來世,必受苦報?怎麼樣於未來世,必受樂報?

  (四) 眼與色,乃至意與法,中間是什麼東西,做它們的聯系?

  (五) 佛說龜藏六,是何用意?

  【經文語譯】

  一、在傢的人,修四種法,能使後世得安樂:第一、信心完全充足。這是在正法方面,建立信的根本,生起恭敬心,不是他法所能破壞。第二、戒律完全充足。就是說:不殺生,不偷盜,不邪淫,不妄語,不飲酒。第三、佈施完全充足。就是說:離鄙吝嫉忌的心,歡喜行施舍的事,並且還常常親手給與,用平等的心,而行佈施。第四、智慧完全充足。就是說:實在知道,苦集滅道這四種聖人的真理。

  二、佛說:譬如許多人學繪畫,有的人但能畫手足,有的人但能畫身體,有的人但能畫面目,有的人但能夠設計。這許多人,替國王畫像,假如有一位畫師,因事未到,那,像就畫不成瞭。修行佛法的人,也是如此,假如有一種的行為,沒有完成的話,就不能算是完全滿足如來的正法,所以應當完全滿足瞭許多的行為,才能名為成就無上正覺。

  三、有一位尊者,名二十億耳,他精進勤勉修習佛法,然而許多煩惱,並未能斷盡,心中懊悔,想要回去。佛告訴他說:你彈琴時,琴弦若是拉得極其緊急時,彈起來能夠得到和雅的音調嗎?他答覆說:不能。佛又問:琴弦若拉得極其松緩時,能夠得到和雅的音調嗎?他答覆說:不能。佛再問說:是不是要把弦拉得也不急,也不緩,然後才能得到和雅的音調呢?他答覆說:是的。 佛說:佛道也是這樣,精進得太急瞭,結果會增加失望,精進得太緩瞭,會使人懈怠。所以你應當用平等心,修習攝受所學的法,不要太著意,不要松懈,也不要執取法相。他聽瞭之後,照這樣的法則,思想修習,一直到煩惱都盡,心得到解脫,成瞭阿羅漢。

  四、六根若是不加以調伏,不加以關閉,不加以守護,不加以執持,不加以修習,隻是趨向於不合戒律威儀,住在世間貪欲、憂愁、罪惡不善法中,以煩惱其心,這樣在未來世,一定會受苦報。 若是眼見可愛的色,不去取著,隨眼根所趣向的地方,都常住在戒律威儀中,世間貪欲、憂愁、不善之法,不煩惱其心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各根,也是如此。這就名為對於六根極會調伏,極會關閉,極會守護,極會執持,極會修習,這樣在未來世,一定會受樂報。

  五、修道的人,應當實在知道:由眼緣色,生起眼識,這樣的境界,像力士彈指一般,頃刻就消滅瞭;不管適意不適意,都應當舍棄離開,生起慚愧厭惡的心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所緣的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、也是這樣。不管適意不適意。都應當舍棄離開,生起慚愧厭惡心, 這就叫做賢聖的法律,最上修護諸根。

  六、上座比丘,告訴質多羅長者說:並不是眼纏縛瞭色,也不是色纏縛瞭眼,乃至於並不是意纏縛瞭境,也不是境纏縛瞭意,這中間,都是欲貪的心,在那裡纏縛一切。

  七、佛說:龜見獸來,就把頭尾和四足藏起來,獸沒辦法奈何它,隻得舍棄它走瞭。修道的人,妥善護持六根,不使惡魔得到機會,也應當這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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