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課、律宗(三)

常林居士「常林居士」發佈 高級佛學教本 2022-09-13

  第三課 律宗(三)

  九、通別二戒三聚凈戒及廣中略三種戒

  戒有通別之分,通戒即三聚凈戒:一、攝律儀戒, 是以攝律儀遏止一切之惡,屬止持義。二、攝善法戒,是以攝善法積集一切之善,屬作持義。三、攝眾生戒,亦名饒益有情戒,是以慈悲喜舍 (1),濟度一切眾生,屬利他義。具此三義故,則戒律的性質,已圓滿自度度他的作用,此即律宗能躋於大乘地位的理由。所以大乘菩薩,通受三戒,若根機下劣,不能發大心者,則惟受攝律儀戒。

  別戒即僧尼戒,前所說之比丘二百五十戒,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,名為具足戒者,不過釋尊隨此二眾,實地犯罪的情形,方便斟酌而制定的條款耳。其實事相紛繁,三業之中,動輒有過,除此之外,未經制定的戒條尚多,故僧尼二戒,其量各有廣、中、略三種的不同。比丘戒廣則無量,中則三千威儀,六萬細行,略則二百五十戒。比丘尼戒,廣則無量,中則八萬威儀, 十二萬細行,略則三百四十八戒。涅槃經等,謂比丘尼戒,有五百之多,然有此說而無戒相,故仍以三百四十八戒為標準。

  十、戒分四科

  戒有四科,即戒法、戒體、戒行、戒相。戒法者:即如來所制定的戒條,如不殺、不盜、不淫之類是。戒體者:謂受此戒律時,所產生的防非止惡的功能是。此戒體雖屬色法,而外表無相,故又名無表色 (2)。戒行者:謂隨順戒體,而如法動作的三業是。戒相者:即按七眾地位,各持其所應持的戒,如五戒十戒具足戒等是,一切戒皆具足此四科。

  十一、本宗行證判立四位

  本宗以戒為綱領,因戒生定,因定發慧,此則名為三無漏學。故行者初修佛法,必先以持戒,制禁三業之非,俟心身既合規律,自然能生定發慧,次第證入佛境界。南山律師對於菩薩經三阿僧祗劫,歷五十二位,曾判立四位,以統攝之,最後歸於究竟的諸法實相,具足法報化三身,親證佛果,所以本宗教法,仍契合於大乘中的一乘圓教 (3)。茲將其列表於左:
 

  【註釋】

  (1) 名四無量心,一慈無量心,能與樂的心也,二悲無量心,能拔苦的心也,三喜無量心,見人離苦得樂,生喜悅心也,四舍無量心,如上三心,舍之而不執著也,又怨親平等,舍棄怨親之心也。此四心普緣無量眾生,引無量福,故名無量心。又此四心依禪定而修之,則生色界梵天,故亦名四梵行。

  (2) 詳中級第三十二課註四。

  (3) 一乘即一佛乘,圓教即圓滿之教,大乘中,以一乘圓教,為窮極之實教。

  【習題】

  (一) 何謂三聚凈戒?

  (二) 比丘及比丘尼,廣中略三種戒。其量各有若幹?

  (三) 戒分四科,試分別解說之。

  (四) 律宗教法,何以會契合於一乘圓教?

  (五) 列出南山律師對於菩薩經歷三祗五十二位的四位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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