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九課、三武一宗的滅佛(一)

常林居士「常林居士」發佈 中級佛學教本 2022-09-13

  第二十九課 三武一宗的滅佛(一)

  世人隻知世法,對出世法,絕不瞭解,所以見佛寺莊嚴,僧眾不耕而食,每加以抨擊。韓愈在的「原道」文中,以農之傢一,而食粟之傢六 (1),工之傢一,而用器之傢六,賈之傢一,而資焉之傢六為理由,主張人其人,火其書,廬其居 (2)。文人隻有用筆桿反對,有權力的帝王,則下令逐僧、焚經、毀像、拆寺矣。

  佛法傳至中國後,歷代帝王,因其具有匡扶世道人心的作用,每加以提倡保護。中間亦有不少數暴戾不明者,聽瞭道教及近臣的讒言後,遂仇視佛教,必欲盡除之而後快,三武一宗是也。三武即北魏太武帝,北周武帝、唐武宗、一宗即五代時周世宗。

  北魏 (3) 太武帝,初即位時,頗信佛教,對於慧始禪師,甚為優禮,並邀請北涼的均高、玄高二禪師,為太子晃之師。但帝一面崇佛,一面又好老莊,極信道士寇謙之,同時有司徒崔浩,素不信佛,學道於謙之,並常在武帝前,詆毀佛教,謂當予以除滅。適有盜賊作亂,關中 (4) 不安,帝親自討伐至長安, 偶見一寺有兵器,以為僧眾謀反,盡殺之。又在寺中搜出釀酒器具,並官吏 富人所寄財物,益不悅。時崔浩隨帝出行,遂乘機勸帝盡殺長安各寺沙門,將佛像經典,悉數焚毀,並下令:國境之內,悉如長安辦法,廢寺、焚經、毀像、殺僧尼。自王公以下,不準私養沙門,否則沙門身死,容者諸及一 傢。太子素信佛教,曾上表勸諫,且擱置詔書,一面通知沙門遠遁,所全甚眾。崔浩譖其不從父命,有異志,遂被幽殺,其師玄高亦坐罪,尚書韓福,禮沙門慧崇為師, 亦被處死,這是太平真君 (5) 七年三月的事。後來寇謙之過兩年即死,不五六年,崔浩因作國吏,有暴揚國惡事實被誅,並殺及一門,武帝也被弒,文成帝立,復大興佛法。

  北周武帝,初信佛教,使後妃公卿,皆受十善戒 (6)。但同時又迷信「黑衣當王」的讖這,以為僧服緇衣,將來奪其位者,必是佛徒,從此對於佛教,便懷忌嫉。一面又信道教,極聽道士長賓,及還俗僧人衛元嵩之言;張賓等, 更以佛教緇衣,為國之不詳,道教黃衣,為國之禎祥奏聞,遂決心排佛。天和 (7) 四年三月十五日,召集沙門、名儒、道士、及百官,共二千餘人,論三教優劣,議其廢立,未有結果。二十日又再召集,帝有「儒道二教,此國常遵,佛為外教。」之語,議仍莫決。乃於四月間三度召議,促其立決,且命司隸大夫甄鸞,抨佛道二教,鸞作「笑道論」三卷,嘲道膚淺,帝不悅,命焚之。釋道安造「二教論」十三篇奏上,帝仍不動。

  【註釋】

  (1) 六是指士、農、工、商、僧、道、謂此六種人當中,耕田的隻有農民一種,而食粟者,連農民自身,共有六種,下面工賈情形,與此相同。

  (2) 人其人,上人字是指人民,下人字是指為僧道的人,若譯成語文是:「人民他們的人」,就是主張:命僧道還俗為民。火其書,火字作燒字解,書指經典,就是主張:燒光釋道教的經典。廬指民房,居指寺,觀、廟、庵等僧道所居之處,若譯成語文是:「民房他們的居處」就是主張:把他們的住處,改為民房。

  (3) 南北朝時,北方的拓拔魏,史稱北魏或後魏,都山西大同,傳至孝文帝時,遷洛陽,改姓元,故又稱元魏。傳十二主,一百四十九年,分為東西魏,東魏被高洋所篡,國號齊,即北齊,西魏為宇文覺所篡,國號周,即北周。

  (4) 地名,即陜西省。東函谷關,南武關,西散關,北蕭關,居四關之中,故稱關中。

  (5) 北魏太武帝年號。

  (6) 即守十善業道的戒法,十善詳見初級教本第二十五、二十六、兩課課文。

  (7) 北周武帝年號。

  【習題】

  (一) 韓愈在「原道」文中,憑何理由,攻擊僧道?最後怎樣主張?

  (二) 三武一宗,是那幾位皇帝?

  (三) 北魏太武帝滅佛的起因為何?如何下令?後來崔浩如何結局?

  (四) 北周武帝滅佛的起因為何?

  (五) 甄鸞及道安,對於佛道二教的比較;各有何著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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