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足戒是比丘、比丘尼受持的戒律,因為這些戒律與十戒相比,戒品具足,所以稱具足戒。關於具足戒的條目,雖然各地都有不同,但大致內容是相同的。
具足戒是比丘、比丘尼受持的戒律,根據《四分律》,比丘的“具足戒”有250條,比丘尼的具足戒有348條,共分為8大類:
一、波羅夷,指戒律中的根本罪或極大之罪,犯此類戒者要被逐出僧團。
二、僧殘,指比波羅夷輕一些的罪行,僧殘的意思就是犯此類戒者還有殘餘的法命。
三、不定,是指已經犯戒但犯戒程度還不明確的行為。
四、舍墮,是指由於貪心而追求財物的行為。
五、單墮,是指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戒。
六、波羅提提舍尼,意譯為“悔過”,是輕微的過失,主要涉及佛教關於飲食等方面的規定,犯此戒者隻需向一僧懺悔即可。
七、眾學,是較輕的過失,所涉及的是有關服裝、食事、威儀等極細微的事情。
八、滅諍,是為裁斷有關僧尼犯戒等之諍議而設的七種方法,稱之七滅諍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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