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課、無間地獄與閻羅王

常林居士「常林居士」發佈 初級佛學教本 2022-09-13

  第三十三課 無間地獄與閻羅王

  地獄意謂地下的牢獄,分為根本、近邊、與孤獨三類。此在第二十四課課文及其註釋中,已略說其情狀,惟眾生惡業,廣泛重大,因之地獄器品,亦至繁多慘毒,非片言所能盡,故有補說的必要,若欲知其詳,當閱地藏本願經,及長阿含經卷十九地獄品。

  閻浮提東方鐵圍山下,暗無日月,有大地獄,一十八所;其所附屬的小地獄,則有千百,名號各別。無間獄城,周市八萬餘裡,其城純鐵高一萬裡,其中諸獄相連,獨有一獄,名為無間,亦稱阿鼻。上火徹下,下火徹上,無有空缺之處,鐵蛇鐵狗,吐火逐人。獄中有床,大一萬裡,一人受罪自見其身,遍臥滿床,千萬人受罪,亦各自見身滿床上。夜叉惡鬼,口牙如劍,拋擲罪人,鎔銅灌口,熱鐵纏身,動經億劫,求出無期。此界壞時,寄生他界,他界次壞,更寄他方,此界成時,還來受苦。

  有五種緣由,故稱無間:一者,日夜受罪,無間斷時。二者,一人亦滿,多人亦滿。三者,罪器品類繁多,無非銅鐵火石。四者,不問男女華夷,天龍神鬼,一體受罪。五者,從初入至歷長劫,一日一夜,萬死萬生,求一念頃,暫停不得。

  五逆罪,亦名五無間業,任犯一種,即墮阿鼻獄。即一、殺父,二、殺母,三、殺阿羅漢,四、出佛身血,五、破和合僧 (1),其中以破和合僧為最重。

  管理地獄罪報事者,為閻羅王,或譯為琰魔王,若譯義則為雙世,言其苦樂並受也。又為雙王,言兄妹二人並為王,兄治男事,妹治女事也。閻羅王往昔,因一念嗔心,欲治罪人故 (2),命終為王。晝夜三時,有大銅鑊 (3),從王宮內出,王見怖畏,有獄卒捉王臥熱鐵床上,以鐵鉤鉤開其口,用鎔銅灌之,從口至腹皆焦爛,受罪畢,復與采女,共相娛樂,彼諸大臣亦然。觀此可知:以嗔心發願,亦能成就,惟後作閻王時,雖判斷公平,並無枉曲,而自身亦日夜受重刑,世人舉心動念,可不慎歟。

  【註釋】

  (1) 眾僧和合而行法事,修佛道,以手段離間之,使之鬥亂星散,而廢法事。或霸占寺廟,逼令還俗等,皆是破和合僧。因斷人慧命,絕人解脫善緣故,其罪至重,報亦最慘。

  (2) 昔有一國,與鄰國戰而敗,國王忿極, 與諸大臣兵卒皆發願:願死後為地獄主,執鄰國諸惡人,一一投之地獄以泄忿。後此國王,死後為閻羅王,其大臣兵卒,亦皆為地獄官卒。

  (3) 鑊音獲,為釜屬器,此鑊中盛鎔銅,備灌王口。

  【習題】

  (一) 試述無間地獄的情狀。

  (二) 有五種緣由,故稱無間,試述出之。

  (三) 五無間業是甚麼?

  (四) 解釋琰魔王的兩種譯義。

  (五) 寫出閻羅王苦樂並受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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